保密台北當舖

2005年7月,李某為友鴻公司高利息所誘惑,借款23萬元給該公司法定代表人梁志強,約定借期3個月,梁志強提供一本房產證作為抵押,台北當舖並化名“梁強”向李某出具了借據。約定還款期屆滿後,梁不但不還款,2006年1月還藉故拿走抵押在李某手上的房產證。